近日,湖南省發布《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《辦法》推出多項招投標改革措施。
第一,推行招投標電子化。建立和完善全省統一的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制度和標準,實現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,推行網上異地評標。
第二,投標擔保方式。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,投標擔保可以是現金、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、擔保(保險)公司出具的投標擔保(保險)等。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投標人提交的有效投標擔保。
第三,工程總承包可直接發包。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勘察、設計或者施工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企業的,可以采用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;相應的設計、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依法將部分專業工程分包。
第四,最低資質等級無業績要求。招標人可以根據工程規模和難易程度,在投標人資格條件中合理設置業績要求。對于工程所需企業資質級別已是最低資質等級的,不得設置業績要求(專業工程及不需要資質要求的除外)。
第五,市場準入壁壘破除。打破市場準入壁壘,統一全省招標投標規則和評標辦法。各地不得設置任何不合理準入條件,不得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、備案事項,提供公平市場環境。不得以納稅、設立分公司、強制成立聯合體等條件變相排斥潛在投標人。
由此可以看出,招投標將迎來新一輪變革。《辦法》的推出,不管是對招標代理,還是投標其他主體,都是一種新的改革。